混搭不屬于新中式,混搭在各種風格內似乎都是能打造獨特品位的良方,但唯有在新中式中是比較忌諱的。
若強行將新中式風格和東方風格混淆,或因分不清楚兩者而混為一談,在設計和落地上也攪和在一處,最終效果只會讓人搖頭。

中國歷史源遠流長,明清距離現(xiàn)代最近,也有大量的實據(jù)可查,再往前則多是只言片語。不同的時期,人們的審美、生活方式差異明顯,將不同的時期混淆,只會讓設計不倫不類,貽笑大方。
支持混搭且兼容各種元素材質的是東方風格,起源于17世紀前后,基底是巴洛克和洛可可,常用各種中性色調,如藍色、綠色,甚至覆蓋了大膽的黃色、橙色、紅色等。
早期的東方風格來源于大航海時期的地理大發(fā)現(xiàn),是歐洲藝術家對東方文化的一種愿景,是歐洲所理解的東方世界、東方文化及人文。如龍雀圖騰、亭臺樓閣、彩綢燈籠、花香鳥語和東方吏士等。這種理解和印象是十分模糊的,因而西方人對于東方美學不同層面的解讀互相疊加融合,創(chuàng)造出一個脫離了現(xiàn)實世界的華美細膩、帶著溫柔與神秘的異度空間。這便是東方風格的由來。
至于有人將新中式與東方風格混淆在一起,可能是因為兩種風格空間中都有中式元素,便將兩者混為一談了。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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